第104章 我想收养它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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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它现在还活着吗,有没有变成狐皮靴子?

想到这,王振华心情不太好,抬头盯着对面的松树林。

等大家吃饱喝足,他收拾心情走向山林深处,很快又找到野山羊的踪迹。

穿过松树林,三只正在吃草的野山羊见到他们,没命似的向山坳狂奔。

砰砰砰三声枪响,两只野羊毙命,另外一只逃进山坳。

开枪的是保镖和查尔斯,王振华看着保镖的自信,确定查尔斯放了空枪。

“打中了,我们打中了!”查尔斯手舞足蹈。

众人端着枪走过去,发现打死两只母羊,它们的体型比家养的山羊小,加起来最多一百斤。

保镖掏出匕首给山羊放血,就地开膛破肚,从背囊里拿出烧烤用的器具。

查尔斯感慨,“咱们运气真好,羊肉是最美味的食物之一。”

鲍里斯道,“查尔斯兄弟,不是我们运气好,而是我们有经验丰富的猎手。”

他搂着王振华的肩膀,笑着道:“狩猎最重要的是找到猎物,不是吗?”

“你说得对。”查尔斯给王振华点赞,“谢谢你找到山羊,谢谢你给鲍里斯一个好的心情。”

“别客气。”王振华微微一笑,考虑要不要继续忽悠鲍里斯订购羽绒服。

草地外边有一片空地,保镖搭起烤肉架,点燃篝火开始切割羊肉。

很快,五人围着篝火烤肉。

羊肉香味在空气中弥漫,飘进旁边的草地和小树林。

肉烤好,王振华洒上盐巴和孜然,咬一口肉用力咀嚼。

肉质紧实有弹性,鲜而不膻,完全没有普通羊肉的腥膻味。

“好吃!”他忍不住赞叹,“这就是野味啊,最美味的食材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。”

“说得对!振华弟弟,你为什么总能说出有哲理的话?”查尔斯询问道。

“嘿嘿,我是胡说八道。”王振华给他点赞,低头继续吃烤羊肉。

五个人大快朵颐,很快吃得满嘴流油,脸上都出了汗。

两个保镖面带傻笑,这辈子都没打过这么富裕的仗。

王振华吃了一整条羊腿,肚子撑得难受,准备再烤个羊肝。

两张羊皮铺在篝火边,几大块羊肉和羊下水摆在上面,加起来大约有四十斤。

瘦保镖盯着他,眼里带着笑意,“王振华同志,剩下的羊肉怎么办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