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章 我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~春秋时代19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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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产为了加强国家力量,在公元前536年,又制定了一套国家法律——刑书,并且把它刻在铁器上。

这样就大大加强了法制,使旧的贵族领主不能按照传统习惯任意解释法律而逃避罪责;新兴的地主阶级也就得到了法律的保障。这对当时的生产发展是有一定作用的。

这些政治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旧的贵族领主的权势,在子产执政的第一年,他们就编了一首歌谣来咒骂子产。其大意是:

硬逼我把好的衣帽收藏在家,

还硬要把我的田地左编右查。

谁去杀子产啊,

我一定参加!

子产听到以后,不但毫不动摇,反而更加坚决地推行自己的政治措施。

他说:“只要对国家有利,我个人的生死算不了什么。”

这时候,乡村里还常有人聚集在学校里议论国家政治,批评掌权人物。有人就劝子产把乡校毁掉。

子产却说:“应该叫大家批评执政者的好坏。他们说好的,我就做下去;他们说不好的,我就纠正过来。

他们正是我的老师啊,怎么可以把乡校毁掉呢?只有仁爱才可以减少怨恨,威吓是没有用处的。

把人家的嘴堵住,不让人家讲话,就像筑堤防洪一样,一但河水决口,危害就打了,倒不如留个小道让水流出来。所以我听到批评,总当做医治自己毛病的良药。”

在子产执政的第三年,郑国人民中间流行起另一首歌谣,大意是:

我家有子弟啊,子产来教育开导;

我家有田地啊,子产使产量提高。

要是子产去世嘛,谁能像他一样好。

这时候,子产在内政上的各种改革措施,已经巩固地得到人民的理解和拥护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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