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章 未名湖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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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别了辛西娅,伍六一走出外交部大街。
今天这麽一出,让他对于给周艳茹那篇作品有了新的想法。
那就是写一篇根植于传统文化的作品,也就是在数年之后才会蔚然成风的「寻根文学」。
念头浮现的瞬间,伍六一忍不住驻足反思:
自己今天在沙龙上流露的想法,是否太过超前?是否与当下的时代语境相悖?
答案似乎是明确的。
伍六一想起一句常听人说的话:超前一步是引领时代的天才,超前十步则是疯子。
更何况,寻根文学的兴起,的确是国内作家借鉴拉美文学发展脉络,才逐步挖掘丶探索出的文**流。
而眼下,马尔克斯尚未斩获诺贝尔文学奖,拉美文学那股席卷世界的飓风,也还未吹到中国的土地上。
在这样的时刻,若自己率先写下这篇带有「寻根」色彩的作品,它真的能被当下的读者理解丶被大众接受吗?
伍六一心中忐忑,但好在燕大的学子们的反应,给了伍六一一丝底气。
写!
写的就是寻根!
马尔克斯他就是个写小说的,他懂个锤子《百年孤独》。
伍六一彻底下定了决心。
即便这篇作品会暂时被埋没也无妨。
若干年后,当人们回溯寻根文学的脉络时,突然发现早在浪潮兴起之前,就有这样一部作品,在微末之时,便悄然扛起了探寻中国传统文化的大旗。
岂不妙哉!
......
到了秋天,白天一天比一天短。
伍六一走到家,天已经半黑。
胡同里的路灯还没亮,家家户户窗玻璃上都映着昏黄的灯光,混着饭菜的香气飘出来,在微凉的空气里绕着圈。
走到院里,伍六一发现老妈已经做好了饭,一道凉拌心里美萝卜,一道葱花炒鸡蛋,还有熬得稠稠的玉米糁粥。
铝制的饭盒放在桌边,里面盛着早上剩下的窝头,外皮还带着点焦香。
年轻的身体就是饿的快,即使在别墅里吃了不少糕点,走这么小半个钟头,肚子依旧咕咕叫了。
伍六一脱了蓝布工装外套,往椅背上一搭,然后盛了半碗玉米粥,吹了吹就咕咚咕咚地滑进肚子里。
「慢点喝,没人跟你抢。」
张友琴说完这句话,觉得不对,立马改口道:「美珠没放学呢,你着什麽急?」
伍六一抹了抹嘴:「谁知道她会不会饿了,提前溜回来,她又不是没干过这事。」
张友琴恨铁不成钢,住址筷子敲了敲八仙桌:「我怎麽就生出你们这两个饿死鬼,赶紧一个上大学,一个分家得了。」
「嘿嘿,您消消气,等年底我给您老买个大彩电。」伍六一顺势来到张友琴后面,为她按摩肩膀。
「还大彩电,我就指望你少胖点,毛裤少用点毛线。」张友琴翻了个白眼。
「您怎麽还押上韵了?」
「我就想让小林把你们的娃娃亲给认了。」
张友琴话音刚落,林芳冰从昏暗中走来,脸蛋红扑扑的。
「婶子,我回来了。」
「小林啊。」张友琴有些尴尬,「今天回来真早啊,快把书包放下,吃饭了。」
 「嗯。」林芳冰声音细弱蚊蝇,说完便小步快走回了屋。
「都怪你!」张友琴白了一眼伍六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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