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4章 花上衣与手表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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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他藏青色夹克里的白衬衫后背已经完全湿透,汗水从脊椎沿线往下淌,浸得衬衣紧紧贴在皮肤上。

他的左手死死按住膝盖,五根手指的指甲陷进裤子布料里,指节泛白。

坐在他右侧的冀州市局的人低着头,盯着自己的鞋尖,一口大气都不敢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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弹幕又炸了一轮——

“陆诚这三个问题太他妈狠了!逻辑闭环直接锁喉!”

“高律师你倒是说啊!买来的顶包犯能知道埋在哪棵树底下?”

“哈哈哈哈笔都掉了,这是当庭社死吗?”

“周正国那个表情,我截图了,经典!”

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,示意法庭安静。

“代理人是否有进一步的物证需要出示?”

陆诚点头:“有。审判长,代理人申请传唤法庭技术鉴定人员出庭,宣读物证二的微量元素检测报告。”

“准许。”

侧门开了,一名穿白大褂的中年女性走进来。

她手里拿着一份装订好的检测报告,蓝色封皮,左上角盖着司法部物证鉴定中心的圆章。

宣誓完毕,她翻开报告第三页,声音清晰。

“经对送检上海牌机械手表进行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及微量元素比对,检测结论如下。”

“表壳材质为含银量百分之九十二点三的银铜合金,与上海手表厂1992至1994年间生产的‘海鸥‘系列女士表所用合金配方完全一致。”

“表背‘K.M‘刻字的刻痕深度为零点三毫米,刻制工具为钢针类尖锐器具,刻痕氧化程度与二十年以上的自然氧化特征吻合。”

她翻到下一页。

“被害人康某,身份证登记姓名全拼首字母为K.M。”

“经综合比对,送检手表与被害人康某的身份信息具有唯一对应性。”

她合上报告,退回证人通道。

陆诚没有坐下。

他从夏晚晴手边拿过一张A3大小的白纸,纸上已经打印好了证据逻辑图。

四个方框,四条连线。

他把这张纸递给书记员,书记员转交审判台,同时投影在法庭正上方的液晶屏上。

第一个方框:王虎供述——“蓝底碎花上衣勒颈,埋于河道第三棵歪脖子树下”。

连线指向第二个方框:物证一——蓝底碎花上衣残片,于指定位置出土,图案吻合。

第三个方框:王虎供述——“盗取死者手表,藏于老家土炕第四块砖下”。

连线指向第四个方框:物证二——上海牌手表,K.M刻字与被害人康某身份唯一对应。

四个方框的下方,画着一条粗黑的横线。

横线下面只有一行字——

“聂远家中搜查结果:无赃物,无凶器,无任何关联物证。”

陆诚开口了,声音压低了半度。

“审判长,代理人的举证逻辑很简单。”

“真凶王虎供出凶器埋藏点,挖出来了,物证吻合。”

“真凶王虎供出赃物藏匿点,挖出来了,物证吻合。”

“而聂远的家被翻了个底朝天,什么都没有。一个铁盒子,一张合影照片。那是他全部的家当。”

他的目光扫过辩方席位,最后落回审判台。

“物证闭环已经形成。作案工具指向王虎,死者遗物指向王虎,排他性证据彻底排除聂远。”

“这不是一份口供在孤军奋战。这是土地和时间替一个死了二十一年的孩子开口说话。”

他说完,退回代理人席坐下。

公诉人席位上,秦知语站了起来。

黑色西装的扣子系到最上面那颗,丹凤眼平视审判台。

“审判长,基于代理人当庭提交的两份物证、法庭技术鉴定人员的检测报告、以及真凶王虎的当庭供述——”

她的声音比之前提高了半个调。

“公诉人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,正式申请合议庭对原审判决中认定被告人聂远犯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的全部证据链,予以彻底推翻。”

“原审定罪所依据的有罪供述,与客观物证严重矛盾。”

“原审认定的作案工具描述,与出土实物完全不符。”

“原审未能提供任何将聂远与犯罪现场关连的客观证据。”

秦知语把手中的申请书递给书记员。

“公诉人认为,聂远案的原审判决,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依法应当改判无罪。”

申请书被转交到审判长手中。

审判长翻开扉页,目光停留了三秒,合上文件,放在卷宗最上面。

“公诉人的申请,合议庭将依法审议。”

张桂芬坐在家属位上,两只变形的手死死攥着膝盖上的蓝布衫下摆,布料被揪出了深深的褶皱。

她的嘴唇在哆嗦,眼眶里蓄满了泪,但一滴都没掉下来。

二十一年。

她等这句话等了二十一年。

弹幕已经不用看了。

几千万人在屏幕后面,有的在骂,有的在哭,有的只打出一排省略号。

但所有人都知道,聂远案的棺材板,今天算是被彻底掀开了。

陆诚靠在椅背上,右手食指在扶手上不紧不慢地敲了两下。

夏晚晴侧过头看了他一眼,从那两下敲击的节奏里读出了意思。

——这才到哪儿。

真凶锁定了。

聂远的冤屈眼看就要洗清。

但那个坐在旁听席前排、穿着藏青色夹克、二十一年来靠一份伪造卷宗步步高升的人——

陆诚绝不容许他拿一句“办案失误”全身而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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