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章 方人与方脑壳∶方在四川话中不同于普通话的词性与用法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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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是一个汉语一级常用字。

“方”的基本义是指四个角都是直角的四边形,引申形容人的品格正直。

另外“方”又有大地、方向、方法、途径等意义。

“方”还特指单方、药方。

“方”虚化为副词,表示正在、将要。

本节介绍“方”分别作为动词和形容词,在四川方言中,不同于普通话的词义和用法。

一、动词

作为动词,“方”在四川方言有使尴尬的意思。常见用法:方人,即使人尴尬。

这个用法,主要在岷江话和川东地区,川西坝子相对用得较少。

川西坝子“方人”的说法,爱用“把某某弄来杵起”,即是让人尴尬的呆立当场的意思。

方人这个词义,其实是古汉语遗存。

方人,出自《论语·宪问》:“子贡方人。子曰:‘赐也贤乎哉?夫我则不暇。”孔安国注:方人,“比方人也”。皇侃义疏:“方,比方人也,子贡以甲比乙,论彼此之胜劣者也。”讲某人优秀,自然容易使差的人尴尬。

清代刘宝楠正义:“《释文》云:方人,郑本作‘谤’,谓言人之过恶。’卢氏文昭考证,古《论》‘谤'字作‘方’,盖以声近通借。”

南怀瑾《论语别裁》:“这个‘方’字在四川、鄂西一带的方言中,常常听到人说。如说对某人‘方一方他’, 就是不妨得罪他一下。有时候说某人个性太直,也说某人是方人,这种人很直爽,常常容易得罪人,子贡就是这样。”

南怀瑾的解释中,后面的“某人是方人”,这里的“方”则是形容词了,放在后文介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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