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章 司马京兆 上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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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琰立刻肃拜回礼:“晚辈刘琰见过司马京兆。”
司马防面上笑意不减:“我儿伯达鲁顿不得散骑智计要领,徘徊许久才告知老夫,因此相见得晚。”
刘琰跪地顿首连称不敢。
“散骑莫拘谨,所谓学无止境先达为师,老夫也有不明之处须请教清楚。”
司马防表现的很坦诚,他对刘琰用的是表示钦佩的拜手礼,目的就是不想对方留下被轻视的印象。
“如散骑所谋,貌似不需费甚钱,甚至朝廷还会倒欠。”
刘琰点头赞同,略微等了片刻补充道:“若士族发贷朝廷百姓皆有债台。”
“发包容易监管困难,施工期间若是有人偷工减料,或是出现其他质量问题,事关重大到时可如何是好?”如何是好几个字司马防特意加重语气。
刘琰再次顿首:“在保证金的比例上体现差别,可以重大工程上多留一些。”
司马防再三说明咱俩是官员之间探讨,都是为国为民做实事,拘泥于繁文缛节反倒影响工作:“居民房舍何其多也,就怕人手不足,监管不利不能及时发现,民生无小事,房倒屋塌才发觉悔之晚矣。”
外包只是约定俗成的方式,民间建房子都是自家雇工,连工带料承包给工匠,工匠个人就是承包方,有了纠纷也是独立事件影响不大。
然而,对于大面积承包民居这还是头一遭,谁都没有经验,监管起来难免有疏漏,不出事还好,出了事就是群死群伤的大事。
这就很难办,不像皇宫那种重点工程,监管程序严格清晰,责任层层到人从来不会出事,就算出事还可以一查到底,该撤职该抄家都有法可依。
现在承包方变成士族,工匠只是施工者,并没有真正限制承包方的相关法律条文,简单惩处工匠根本无法阻止背后的承包者偷工减料。
汉代法律分为《春秋》、《九章》、《诏令》、《科条》和《决事比》五种,《春秋》类似后世宪法具备最高法律效力;其次是《九章》,作为基本法主要调整基本的法律关系;《诏令》是根据形势变化由皇帝发布的新法律新条文,具有通行全国的效力。
此外,各个地方可以自身照实际情况发布《科条》,类似后世的某省某市的某某条例;《决事比》作为法律的补充,类似案例汇总,通常用来辅助判决。